明清家具的价值评估
2003/10/23 17:46:00 来源: 作者:
明清家具的价值包括其艺术价值,历史价值(文物价值)和经济价值。艺术价值主要指一件明清家具所表现出的艺术个性、风格,所反映的民族性和地域性,其个性、风格越典型,其艺术价值也就高。历史价值也叫文物价值,某种类型的明清家具的历史地位和目前的作用,历史价值主要由其时代特征和留存到现今的数量来决定。经济价值是指明清家具的市场价值,由其艺术价值、历史价值及供求关系来决定。
明清家具的市场价格通常由其艺术性、工艺性、年代、完整性、材质和稀有性等决定。家具收藏作为一种投资行为,受经济杠杆的影响较大。由于喜爱古典家具的人越来越多,而古典家具的数量又十分有限,近几年随着我国明清家具的不断外流,其价格随之高涨。数年前,一张红木八仙桌的价格有4000元钱,而今可以卖到1万元左右。拿两件54×58×100厘米的红木圈椅来说,90年代初市场价值在2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之间,而在1998年太平洋秋季卖会上,一件68×50×103厘米的红木椅则拍到1.4万元才落槌。目前市场上的一些小件器物价格亦相当不菲,如清晚期的粉彩人物瓷板蕊红木插屏(42×73.5厘米)的成交价为23100元;而另一件清中期所制的红木文件箱(40×28×44厘米)成交价格达到11000元人民币。至于造型做工均属完好的明清家具,一些体量较大、木质优良、工美材巧、雕工精湛的家具品种如架子床、床榻、宝座、多宝格等都能卖到较高的价格。如一件清早期的红木架子床(222×155×240厘米)在1999年的成交价达到了38.5万元。另一件86×41×175厘米的紫檀雕花多宝格卖到了29万元的高价。同为方桌,由于年代不一样,其价格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如1999年秋天的某拍卖会上,一件92×92×80厘米的明代一腿三牙黄花梨方桌成交价为33万元,而另一件清代红木方桌(90×90×82厘米)的成交价为16万元。两者相比,明代方桌的价格竟高出清代方桌一倍以上。
有人根据家具木材的差异对不同材质的古旧家具价格进行了排队,按价格高低分为黑、黄、红、白四种,黑即紫檀木,黄即黄花梨,红即红木(南方人又称为酸枝木),白即其他材质的木材。也就是说,紫檀木家具在同时代,同品种的家具中卖价最高,其次为黄花梨木家具,再次为红木家具,最后则为其他材质的家具。前三种家具均为硬木家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是富户大室才使用得起的家具。后一种家具大多为榉木、榆木、柏木、核桃木等其他材质制成,在普通百姓家里常能看到。这些年来,由于硬木家具逐年减少,因此一些做工精美的杂木家具的价格也随之上涨。如1998年在北京一次艺术品拍卖会上,一件明式榉木大翘头案(248×49×53厘米)卖到了1.98万元,另一件清代制作的榆木黑漆大罗汉床(254×150×87厘米)成交价为3.08万元。
(摘自《中国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