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表及里地深入认识中国古代家具,最好的实践还要数修复家具了。多年来,我亲自动手或负责监督修复了一些明清家具,其中不乏极为精彩的重器,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受益匪浅。我的体会是,古典家具的修复一定要以“修旧如旧”为原则。此外,修旧活儿不像做新活儿,每件传世的明清家具都有其特殊性,修复时没有固定的程式可循,要分析研究每件家具的特点,制订出有针对性的修复方案。例如,传世的明清家具中从未经过修复的器物极为罕见,被称为“原来头”。这类家具上的每一个细节,小到工匠们干活时随手打的记号,都具有考证和研究价值,一旦拆修很难不受损失。对这样的家具应采用“能不动就不动,变修复为保养”的方针。
有时对家具本主讲明道理,比修复家具都不省劲儿,做通了工作,就是保护了传世真品。不知何故,真有旧物的人总愿让其“见新”,而做新活的人却千方百计将其“作旧”,这也应了钱钟书先生有关“围城”之语了。有些家具曾在不同历史时期经过多次修改,至今已面目全非,在修复前应尽量搞清原委,通过修复尽可能使其恢复原貌。最近,我曾以几件明清家具的修复研究为例,撰写了《明清家具修复例说》一文,发表于《故宫博物院院刊》,以期与同好共同切磋。
最令人感兴趣也最富挑战性的修复活动是为丢失部件的家具做配活儿。对修复业来说这是个很忌讳的话题,因为人们往往将其与作伪联系到一起。的确,有些旧家具的配活儿做得驴唇不对马嘴,与原物“说不上话”。更有将不同家具的残件生拼硬凑在一起,看上去怪模怪样的,损害了明清家具的形象,曾有修复工匠戏称自己干的活计是“拆东墙补西墙,五马换六羊”。收藏家们对这种不伦不类的改造货厌恶至极,古玩行则称之为“茬帮车”、“亲家上了”。话虽尖损,却切中要害。
其实,为有价值的家具修配丢失部件,使其恢复原貌,本是好事,只是有两点必须注意:其一,复原的部件要准确;其二,配件的作旧要适度。
配件能否准确复原是对修复者知识水准与实践经验的考验。多数器物在认真研究后是可以较为圆满地复原的。记得前些年我曾为炎黄艺术馆一个仅剩底座的宝座构想了复原图,并做出了实大的纸样。当时因故未能马上制作实物,后来他们又找到了原物的一些旧部件,与纸样对比,竟丝毫不差,这属于成功的例子。也有不成功的,有两件家具我曾就所缺部件与北京硬木家具厂老厂长陈书考共同设计,并按实物尺寸制作出木样装上去看效果,修修改改前后长达一年之久,还觉得似是而非定不了案。我索性把送修的家具拍下照片,原物先退还本主,将其照片挂在墙上,时常看一看,琢磨琢磨,待来日构思出完美方案后,再拉回来修复。配活差一点儿都不能凑合,做不好还不如先不做。
对配活作旧能否把握“适度”,体现出修复者的职业道德。当前的修复技术,可将尺寸不太大的配活作旧到连行家都辨认不出来。但我按照自己的原则建立了一条“适度”标准:距配活一米之外,即使是行家也不应看出后配的痕迹,否则就是功夫不到家,修复不合格;而在一尺左右的距离,借助于手电筒、放大镜等物应能认出后配部件,否则属于作伪。我将此法称为“一米一尺法”。此外不容忽视的一点是,应在后配部件的暗处标明记号,并拍照存入修复档案。
田家青,多年潜心于中国古典家具研究,在中国古代家具结构、制作工艺以及清代宫廷家具尤其是圆明园家具研究等方面造诣最深,出版了多部专著和论文集,其中,《清代家具》是业界公认的清代家具研究领域开山之作。近年来,他基于对古代家具的理解以及大量的明清家具的修复实践活动,设计制作了具有时代风格的古典家具“明韵”家具系列(2002年之前作品)及“家青制器”家具系列(2002年之后作品),并出版了《明韵——田家青设计家具作品集》,备受业界关注。
[ 网站编辑:曹喜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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