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365地产家居网记者从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投诉维权办、南京市消保委得到数据,从2007年1月至今,家具类投诉量占到了所有家居类投诉案例的17.3%,占建材大类投诉案例的34.1%,同比去年上升了将近六个百分点,而从投诉事实看,反映商家不诚信(包括欺诈、串货、以次充好等)的投诉又占到了家具投诉的79%,一连串的数字不由令人咋舌。在记者的印象,两年前南京家具市场的不规范就曾饱受各方诟病,后在有关方面的努力整治下家具行业总体声誉有了大幅提升。如今种种违规现象开始抬头,再不警惕,以往的整治效果行将前功尽弃。
冒名现象层出不穷
6日下午,记者陪同市工商检查总队工作人员对建宁路某家具城进行了突击检查,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在抽检的21家家具品牌中,竟有9家品牌冒用国外及香港地区的品牌,“YAATO”是意大利一知名家具品牌,目前还没有正式今日南京市,而检查组在该家具城却发现了冠有YAATO品牌的家具产品,检查组要求商家出示相关证明,销售人员只好无奈承认产品实则来自马鞍山一家具小厂,之所以为产品冠一个过品牌,就是为了好卖些。检查中还发现有的企业通过在港亲友,花上几百元港币注册一个公司或者挂靠某个公司,甚至捏造一个香港品牌便堂而皇之在市场销售。检查组在这次检查中对涉改的9家这类厂商发出了《协助调查通知书》,限时要求他们提供相关合法材料并勒令整改。
虚假认证大行其道
在挹江门一家具卖场,记者发现,代表荣誉和成绩的铜牌、奖状等充斥于市。在一摊位前,某厂家竟挂出了6块铜奖牌和荣誉证书,发奖发证单位全冠以“中国某某委员会”之类的头衔,产品均成了中国“公认名牌”、“市场最畅销产品”、“绿色环保产品”、“消费者最信得过产品”。另外,国家三令五申的标识标注仍不够规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价签是对该商品名称、性质的综合归纳,是商品的身份证,但有些家具商家、企业往往忽视标价签的名称。序号、型号并不能代替名称,也不能因为基材、辅料对了就可以不重视名称的填写。否则,消费者如何才能一目了然地辨别是实木家具还是贴面家具呢。此外,在标识标注上做手脚,混淆家具种类,混淆主材、辅材、产地和材种,蒙骗消费者的现象仍然不少。例如属黑酸枝类的红木家具,还有不少产品标注为“马达加斯加黑檀”,使消费者误以为黑檀。还有的故意不标明家具用料的真实名称,而笼统称为“人造板、进口微粒板、多拼板、吉林森工板”等来迷惑消费者。
消保意识严重欠缺 出事之后无法协调
家住新门口14号某宅的市民黄女士5月中旬在江东门某中型联营形式的家具城挑选过餐桌,一品牌公司销售人员向她推荐了一款“低价销售处理”的6人座餐桌,并配有六把“实木的”黑胡桃色椅子,并信誓旦旦的保证“主件都是实木的”。老板说原价是2300多元,因为样式有点过时,也为了盘活资金,优惠处理价是1300元。后来,他们讨价还价最终以1000元的价格成交。
可是当送货上门安装时,才发现餐桌一条桌腿有点松动,后来自己用胶粘了。在餐桌挪过几次后,其中一条桌腿便彻底废掉了。使用不到两周,一把椅子靠背松动,她掰开一看竟都是合成材料,木皮里面全是木屑压板。再找经销商交涉,老板却比黄女士还理直气壮,“我卖的就是处理品,你还想两头都占便宜啊。”处理品不等于残、废品,可是由于当时他们没有立任何字据,家具出了问题消费者也只有自认倒霉。
消费者杨先生的遭遇也是哑巴吃黄连,当时经销商跟他说某款床的制造厂就在江宁镇,如果他不满意样品也可以按照需要订做。杨先生看好样品后,希望能按自己的要求在床头加装音箱和灯光设置等,双方也签订了简单协议。可最后做好的床并没有按照他的意思来设计,但因为当初协议上并没有详尽注明加装部分的造型、位置等,杨先生和商家吵闹两次后无果,只能自认倒霉被迫收下了自己并不满意的床架。
宜家现象或成未来趋势
据记者了解,家具卖场的销售形式,大部分卖场仅为招商的功能,不参与厂家或商家的经营。因此,造成了厂、商间的利益关系不协调。在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促销力度在加大,经营方营销成本可以转嫁,生产方的营销成本却在上升,利润下降。只有极少数卖场是以区域代理或代理品牌的方式进行家具产品的营销和服务的。
因卖场与厂家的租赁关系,使得经营方的“连带责任”、“先行赔付”难以实现,造成了执行难、顾客怨的局面,成为家具业极为被动的服务形态。值得注意的是宜家现象,它也许代表了未来的发展趋势。即依靠产品设计的优势和生产、采购、销售、推广的成本优势。宜家的定位很难分清它是厂家还是商家,因此它不存在责任和利益关系的不协调,相对而言可信度就高了很多。
签购销合同商家、市场都须盖章
近年来,家居家具专卖场越来越普遍,既为厂家扩充了销售渠道,也方便了广大消费者,但这些市场几乎是以出租营业场地,开办者承担服务、管理义务的方式进行经营。对此,一些地方相继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规范了《市场场地租赁合同》、《家具买卖合同》等合同文本。但是因市场的经营方式所决定,各厂商在经销商品的产品质量、经营人员的职业道德等方面难免会良莠不齐,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常常被侵犯。
南京市家具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家具要有合同意识,无论现货还是订制,一定要认真签订合同,要具体到对“产品质量”、“产品细节”、“环保要求”、“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详细填写,要与销售者据理力争,不要听信销售人员的任何口头承诺。而且,合同不盖市场认证章也是不对的,在政府管理部门监制的家具买卖合同文本后面,除了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位置外,还有市场开办方加盖认证章的位置,这是证明交易在某市场进行、市场开办方对交易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重要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市场不但负有调解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而且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对此,许多消费者并不了解,往往忽视了这一环节,而一些市场和销售者出于规避责任、逃避监督等原因,对此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致使一些消费纠纷处于扯皮状态,难于解决。
(365家居网)编辑 黑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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