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CITES公约,被列入附录I的巴西黑黄檀禁止贸易;被列入附录II的檀香紫檀、交趾黄檀、中美洲黄檀、微凹黄檀、伯利兹黄檀、卢氏黑黄檀六种红木,须有进出口许可证或再出口证明书,方可进行贸易。以上木材在进口报关时不但要提供木材进口所需的产地证、植检证、熏蒸证等八种单证,还需出示濒危物种进口许可证,否则涉事单位、个人将有可能面临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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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李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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