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家具大至床榻桌案小至香几椅凳,皆可为无束腰和有束腰两种形式,而在这两种形式所形成的体系之下,各部件的造型差异也都大致遵循着一定的造法规律,鲜明地反映着各自的特点。两种体系造法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首先需要搞清两者不同的渊源所在:
无束腰是指家具的腿足与牙板直接与面板相接,面板以下所有的整体部件空间是缩进面沿的。究其根源,家具的“身架” 是从建筑的框架借鉴而来,应该说,这与中国人传统的审美观念和思维方式有关。建筑的出现是人类进入定居时代的标志,而一旦筑房造屋定居下来,房里就要有日常生活用到的家具。因为家具比建筑出现得晚,也因为在审美层面需要形制上的统一,它对建筑进行了深度借鉴和模仿,如大木梁架结构、榫卯结构,以及建筑装饰等。
紫檀嵌黄杨木方香几
时期:清中晚期 几面:43.7cm×43.7cm 高:92cm
几四具,素冰盘沿,高束腰,透雕云纹,四足修长,回纹马蹄足
直落托泥。牙子上嵌镶黄杨木雕的云龙纹。工料俱佳,保存完好。
无束腰家具的结构就吸取了建筑上大木梁架的造法,家具的腿部也同样吸取建筑的支撑立柱造法使用圆材,且同建筑的立柱一样,多直接落于地面。为起到稳固建筑物的作用,圆柱多形成下疏上敛的侧脚形式,无束腰家具也承袭此特点,而且没有马蹄结构和足底的托泥。 概括说来,凡是无束腰的家具多为:圆材直足、有侧脚、无马蹄、无托泥。
与之相比,有束腰家具的根源要追述到唐代的壶门台座或壶门床等,开始由每面几个壶门简化到每面一个壶门,再由一个壶门简化到四角只剩四根腿足。腿足位在四角,外形本来就是方的。壶门床、案上下同大,故四足直立,不像屋柱那样有侧脚。壶门从台座上消失,最后遗留下歧出的牙脚,经过蜕变,成为足端的马蹄。壶门床、壶门案原来有底框,部分有束腰家具保留了底框,它就是托泥。凡是有束腰的家具多为方材、直足、有马蹄外,还有多种弯腿,无侧脚,内兜或外翻马蹄,有的有托泥。
无束腰和有束腰家具所涉及的这些造法,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至少从明代至清代,在中国的大江南北,被工匠们所遵循恪守,以沿袭为主变通为辅,少有例外,逐渐形成中国家具独有的一套脉络“文法”。
[ 网站编辑:李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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