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消费者杨先生于2007年9月10日、11日两次从某知名家具城购买9件紫檀家具,共花费23675元。后经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站检验,家具材质为亚花梨而非檀香紫檀,与该家具城在价签上所表述的不一致。经了解,由于家具城工作人员的疏忽,在价签上误标其材质。于是,杨先生将该家具城投诉到和平里工商所,要求其无条件退款,并赔偿其购货款23675元。
日前,在北京市东城工商分局和平里工商所干部的调解下,消费者杨先生终于办理完9件家具的退货手续,并拿到了某知名家具城赔偿款23675元和购货款及运费等26155元,共计49830元。
对此,和平里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系为家具城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产品材质有让人误解之嫌,但也不排除目前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工作人员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红木家具时,要货比三家,多了解一些相关知识,听听商家的承诺,仔细阅读合同,看这些承诺是否在合同中得以体现,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因买到假货而造成的麻烦。这样,既保护了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又不给不法商家留有可乘之机。
(编辑: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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