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由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天津市家具行业协会共同调研起草的《天津市家具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在近期出台,《规定》将明确家具生产商和销售者应该覆行的义务。
据天津市家具行业协会有关人士透露,即将出台的《规定》适用于木制家具、软体家具、金属家具及其他类家具。《规定》将明确家具各类产品包修、包换、包退的期限。《规定》要求,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因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成其他规格型号和样式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以退货。对已经使用过的产品按最高不超过原购买价格的0.1%每日收取折旧费。
(责任编辑 大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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