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物质产品所体现的精神文化内涵,苏式家具首先是从物体造型中传达出一种优秀的传统、思想和审美观念。长期以来,中国古代遵循“丹漆不文,白玉不雕,宝珠不饰,何也?质有余者不受饰也,至质至美”的艺术传统,产生了宋代的白瓷和青瓷、元代的青花瓷,它们成为民族物质文化中“芙蓉出水”、“妙造自然”之美的典型。明代和清代前期的苏式家具继承和发扬了这一艺术传统,其造型的纯朴清雅、气韵生动,不重雕饰、强调天然材质的审美格调,同样表现出了异曲同工的旨趣。这种旨趣或审美意韵,正是江南文人长期津津乐道的“以醇古风流”为根本目的的追求。
从许多文献资料中我们都能看到,吴地文人的尚古风气常常集中地表现在“燕衍之暇,以之展经史,阅书画,陈鼎彝,罗肴核,施枕簟”(明文震亨《长物志》)的日常生活中。他们的生活情趣往往是“云林清秘,高梧古石中,仅一几一榻,令人想见其风致,真令神骨俱冷。故韵士所居,入门便有一种高雅绝俗之趣”。在江南文人的眼里,生活的格调和方式,包括陈设布置、家具器物,一切皆是主人爱好、品性和审美意识的体现。因此,对陪伴自己日常起居生活的家具,必求简约、古朴,表现出种种脱俗超然之不凡,甚至一几一榻都要尽量合乎他们生活的最高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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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李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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