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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木古典家具精品示范馆 前言

2011/4/12 14:59:00 来源:《中国红木古典家具》杂志 作者:赵夫瀛

  “红木”,是一个集合名词,它泛指中国传统家具的绝大部分传统用材,由中国林科院木材所杨家驹先生牵头起草的《红木》国家标准,将“红木”材种定义为33种。之所以称它为“传统用材”,是因为木材专家们在制定这个国家标准时,主要是以北京故宫博物院现存的明清时代的古家具为蓝本,研究其所用材料,再结合当时(20世纪末年)市场上中式硬木家具的主打用材,将其汇总后挑选出其中适用于制作中式传统家具的部分;同时要求它又有着经年累月被使用的经历,且为人们熟知和接受,在此基础上筛选确定出了33种。应该说,这33种材料都可以称之为名贵。但是,从更科学更严谨的角度讲,国标红木也并不是“好木料”的全权代名词,因为世界上确实还有更多的适用于制作传统家具的优质种材未被明清时代的宫延和民间木作艺人及现代的传统家具生产企业所采用,因此它也就未能进入国标起草人的视线之中。那么,我们可以把《红木》国家标准当成为一个历史阶段中国传统家具主打用材的记录,从这个角度去看它,就不会再对《红木》国标的局限性耿耿于怀。

  从这个意义上讲,“红木”,这个中国独有的名词(它没有相对应的英文,国标所使用的“英文”——hongmu,实际上是“红木”二字的汉语拼音),除了代表33种优质木材之外,更多地是标示了一种文化现象,这就是红木文化,即隐藏在这类木材、木制品背后,附着在这类木材、木制品身上,以及从这类木材、木制品延伸开来,所表现和反映出来的与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宗教、民俗、生活方式、审美取向、祥瑞观念等相关联的一些意识形态现象。

  中国红木古典家具精品示范馆,就是要从这种意识形态的物化结果——家具入手,表现和解读红木文化;再从文化的角度欣赏、品鉴红木家具,因此,中国红木古典家具精品示范馆是一个具有传统文化特质的商业经营场所。

  如此,它对馆售作品有明确要求,即以实用、观赏、收藏三者兼备为目标。作品用材不限但必须保“真”,材质与标称一致并符合相关规定,造型尊崇视觉美学和工艺美学标准,内在品质坚守传统制作技艺。

  商业运作上致力专业场馆专业办,将文化植入经营中,不靠炒作加分,而以务实取胜。紧紧锁定小众高消费群体为目标客户。

  强调自律的同时,示范馆力邀家具质检部门将其纳入强化监管范畴,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红木家具消费维权办公室及红木家具消费指导专家团常年驻馆监督指导。

  中国红木古典家具精品示范馆将以专业的管理模式、公认的馆售精品、出色的营销技巧、独特的展陈风格、良好的销售业绩、诚信的商誉形象,争做全国红木家具专业市场的表率!(原载于《中国红木古典家具》杂志2011年第二期,作者:赵夫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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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李世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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