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驹/文
(本文原载自《中国红木古典家具》杂志)
读赵忠明发表的《是记录历史,还是指导当今》一文(见本刊2008年第1期)有感,特此具文探讨。
首先要说的是:《红木》国标(以下简称《红木》)既追溯历史原貌,弘扬中国的红木文化,也指导和规范红木家具市场;其次是《红木》既能改,也不能改。能改,是说弥补追溯历史原貌不全或有误者;不能改,是说不能添加不属历史原貌的树种。
一、《红木》的制定和出台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也是为指导和规范红木家具市场,是形势需要,也是水到渠成。从历史来看,红木的渊源是和明代郑和(公元1405-1433年)率27,800名官兵、乘62艘宝船下西洋(最远到达非洲东岸的红海和麦加)联系在一起,以中国的瓷器、丝绸、钢铁器、金币等交换当地的特产,开始与南洋交往,红木亦以贸易与朝贡的形式运至中国。
红木家具是东方红木文化的体现,是人们使用和收藏的精品。解放初期,国家经济困难,仍拨专项外汇从国外选购红木,但规定制成的红木家具只能外销。文革期间扫四旧,红木家具大量流失。1978年学者王世襄出版了《明清家具珍赏》,唤醒了人们的红木情结。改革开放后,国人经济收入显著提高,导致红木制品购销和生产高潮。问题是什么是“红木”,不但消费者和厂商真伪难辨,技术监督部门亦无据可依。为规范红木制品的用材规范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制定《红木》国标既必要,又紧迫。有鉴于此,由国家林业局提出,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在红木家具及红木工艺美术品的厂商、有关专家学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关心、支持下,经过三年的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认真地讨论,《红木》国家标准(GB/T18107-2000),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首次发布,2000年8月1日实施。编制《红木》过程中,为了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一是两次向全国发送《红木》标准书面征求意见稿:第一稿1998年3月发100份,第二稿1999年5月发50份;二是三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998年4月24日于广州,有21位与会;1998年5月15日于上海(大会套小会),有来自上海、苏州、宁波、义乌、南通及北京的学者、中国古典家具专家、上海市红木家具委员会、商检、商会、厂商及贸易商等43位与会;1999年1月13日于北京,有30位与会,包括王世襄、朱家缙、胡德生、陈丽华等知名学者、专家及厂商、贸易商等。
必要和紧迫性表现在《红木》未颁布执行前,1999年4月28日上海市红木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曾正式来函要求早日颁布执行《红木》国标的信函最后指出:“《红木标准》征求意见至今已一年有余,我们迫切希望国家标准能尽早出台,以结束市场的混乱状况,使红木及红木家具能有一个统一权威的说法。”浙江省林业部门干脆把《红木标准》的征求意见二稿作为红木家具标识标注规范的依据。江苏省某些单位也把它纳入检验标准,以应急需。市场指导和规范性表现在,红木家具生产企业的增加,就北京来说,从100家左右增长到不下二三百家。甄文先生也撰文“谈《红木》标准对企业制定产品的指导意义”(见《中国木材》总第66期)。事实是:鉴于《红木》既适应了人们的需要,又指导和规范了市场,还弘扬了中国的红木文化,所以2006年10月12日荣获中国国家标准第一届创新贡献三等奖。
二、《红木》能不能改,怎样改。《红木》的编制目的是追溯历史的原貌,搞清明清古典家具用材树种的名称。为此,就要收集古典家具残片,从北京故宫博物院、上海博物院和龙顺成中式家具厂等单位搜集。一方面将过去明清家具的残片制成木材切片,在生物显微镜下观察,从木材解剖学的角度来研究木材构造,对照国内外正确定名的木材标本和资料,确定拉丁学名,同时尽量采用约定俗成、且为群众乐于接受的木材的中名、类名。
三、就标准来说,为了准确和实用,五年或更短的时间就应该复审或修改。就《红木》国标来说,标准中的符合历史原貌的树种越全越好。唯一的特例是卢氏黑黄檀,虽然还不能证实其是明清古典家具的用材,但基于以下点,还是收入了。其一是该种木材已符合黑酸枝类的4项规定;其二是木材已于1996年5月、6月两次经南京林业大学鉴定,同年8月在给北京故宫博物院捐赠仪式上,又得到王世襄等专家赞扬;其三是在《红木》公布以前的三四年间,市场上已有多笔购销交易和多件实木产品。有人反应,《红木》国标中应有铁力木和格木,但在搜集古典家具用材中迄今也未发现。在此也向社会征集附有来源的木样。其四,红木树种还有国际影响。日本学者须藤彰司在《南洋材》一书中针对“唐木”这个木材名称写道:“因为唐木有优美的欣赏价值,能做高级家具、细木工等工艺品(唐木细木工品),因而得名红木,包括紫檀、黑檀、铁力木等,也包括沉香、伽罗、梅檀等香木类。唐木一名是当时由中国引进的,因中国的工艺品都用唐木。所谓贵重木材就是装饰材。唐木这名称除用在上述那些木材外,其它地区贵生木材不用此名。”实际上,上述唐木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红木。
按理说,实木家具用材应该根据科学技术要求来选择木材树种。由于《红木》是追溯历史原貌,仅包括明清时期国人所接触的、并经长期实践检验肯定的制作实木家具良材。其中国产者甚少,国外材中连世界知名家具良材的桃花心木也没有。要扩大制作家具用材的树种,宜根据家具对材质的要求,另立科学的制作家具用材标准,也可包括传统古典家具的“型”和“艺”,这样既科学,又实用的家具制作/用材标准,不是很好吗!对传统家具来讲,其中用红木制作的称红木家具,用新标准规定用材制作的,称某某家具的新名。这是很好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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