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文,通讯员汪次安、朱财芝报道:用红豆杉、香樟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雕刻佛像、烟斗等工艺品会获刑?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月4日向媒体通报称,该县一木雕厂老板因此被该院一审以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0年10月份起,被告人庄国飞在乳源县乳城镇租用房屋,开设“闽龙木雕厂”,在未办理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香樟作为原材料,雕刻制作成工艺品成品和半成品。
乳源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庄国飞违反国家珍贵野生植物保护法规,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用于制作工艺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红豆杉是国家一级保护珍稀树种,有植物界“大熊猫”之称。
[ 网站编辑:李玉华 ]
联合传媒旗下媒体:《中国红木古典家具》杂志 | 《红木》杂志 | 《中式生活》杂志 | 《中华木作》杂志 | 新浪红木频道 | CCTV发现之旅红木网 | 红木网 | 红木爱好者网 | 红木之家网 | 中华木作网 | 木作之家网 | 中国红木古典家具网络电视 | 红木频道(手机APP)| 中国红木古典家具理事会会员内参(微信平台)
|
网站首页 俱乐部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本网服务 关于我们 |
版权所有 北京木成金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 http://www.zghmgdjjw.com/ 2003 -- 2015 版权声明 律师声明 京ICP备14023636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4750号-1 |
本站原创内容归本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