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中国传统建筑台基对家具的影响
台基,古籍中称为“堂”,宋人称为“阶基”,是指建筑物的基座,是建在地面上的方座部分,是我国木构架建筑的特有部分。每座建筑物都有台基,台基给建筑物以稳定感,是艺术造型和功能需要的完美结合。建筑中台基主要分为主体和附件两大部分,主体就是台基,即建筑物的基础;附件包括台阶与护栏。
建筑中的台基很早就出现了。《老子》云:“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作为基础,台基肩负通风、辟湿的作用,夯实的台基不但能阻隔地下水分的渗透,还能防止地面雨水溅起侵蚀屋身的结构,同时它又像一个巨大的承托垫子,防止基柱下沉,避免柱基因为负重不同而出现层差。当遇上地震等猛烈抖动时,台基还可以像浮筏一样发挥反冲作用,以抵消不规则的应力。在现存的那些历经多次地震还依旧保存的古建筑中,除了木框架结构在防震方面的优越性之外,台基实在功不可没。
据考古发掘,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出现了夯土台,当时的台基比较低矮,而到了商周时期,台基就已经具有文化伦理价值了。《周礼·考工记》中记载:“殷人重屋,堂修七寻。堂崇三尺,四阿重屋。”《礼记·礼器》中记载:“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这里的“堂”就是台基。统治者通过限制建筑物的尺度来区分地位和等级的差别,同时也能彰显帝王圣贤的德行和威严,古人认为“君子不重则不威”,德高,台基自然厚重。因此当辟湿和稳定的问题被解决后,台基的高度却没有明显的下降。到了汉代,建筑台基已经较多的使用石材了,其层数也已用“三陛”,这在班固的《西都赋》、张衡的《西京赋》及李尤的《德阳殿赋》中都可以看到。而民间建筑的台基,已经出现压阑石、角柱、间柱、及土衬石,其间柱上承栌斗状构件承压阑石,这从山东日照两城山石刻(图3.1)中可以看到。
在中国传统家具中,在功能和结构上与台基最相似的构件就是托泥(图3.2)了。托泥是指椅凳、床榻、桌案等家具的四腿下端所加的底框。早在周朝,托泥的雏形就已经出现了。在《三礼图》中记载的周代俎,由于形似房子,故取名为“房俎”(图3.3),该俎的脚并不直接着地,而是在其两侧的脚下端各加一条横木,这两横木可以算得上是托泥的雏形了。托泥作为承托和连接构件,既解决了家具的稳定问题,又在很大程度上延长了家具腿足的使用寿命。无论是在早期的箱板式家具还是在后来的框架式家具中,托泥都得到了十分广泛的应用。在后来的发展中,托泥下又出现了龟足,这种小足不仅让家具的造型轻巧了许多,同时又使家具腿足的防潮和通风性能更好了。当然我们在建筑上也能看到造型和功能相似的构件,早在汉代的明器中,大多数的仓储类建筑的底座之下,就已经出现了功能上类似“龟足”的立柱支撑(图3.4),其作用也是通风防潮;到了宋代,《营造法式》已经系统的规定了龟脚的做法,在《营造法式》卷九的小木作制度四中,在佛、道帐台基的下部就有称为龟脚的构件(图3.5);在宋代苏汉臣的画《秋庭婴戏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圆桌底部也有形似龟足的构件(图3.6)。另外,我们常常可以在古建筑中看到一种称为“螭首”的构件(图3.7),它的主要功能就是排除台基上的积水,多施用于阶棱、勾阑、蜀柱卯之下,螭首在南北朝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到宋代用石螭首已成定式。李诫<营造法式>“石作制度”云:“造殿阶螭首之制,施之于殿阶,对柱;及四角,随阶斜出。其长七尺;每长一尺,则广二寸六分,厚一寸七分。其长以十分为率,头长四分,身长六分。其螭首令举向上二分”。这种将艺术和功能相结合的特点正是龟足的产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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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锦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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