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生
在近年古玩市场上,古旧家具的收藏队伍异军突起。继书画、陶瓷之后,家具已成为第三大收藏品,形成了古典家具的收藏热。然而,这一现象却经历了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明清家具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不仅为国人所珍视,在世界家具体系中也独树一帜,而发现中国古典家具艺术价值并争相收藏的却是外国人。论及中国古家具的收藏,还应从清代初期说起。
明式家具造型简练、朴素、大方,大多从实用角度出发,讲究美观、舒适。其造型结构具有很高的科学性与艺术性,且材质珍贵,做工精细,享有盛誉。明朝灭亡后,皇宫内及各地王府内的家具大量流向社会,成为普通人家的生活用品。进入康熙时期,适逢西方传教士来华传教,看到了中国的明式家具,于是多方购买,运送回国,以为陈设品,一时形成热潮。形成这一热潮的原因是,16~17世纪欧洲文艺复兴后期,当时西方的巴洛克、罗可可式(或曰路易十四式、路易十六式)处于没落过时时期,当时的西方人,迫切寻求一种新的风格来代替它。这种风格,按西方人的要求,应是一种静中带动,动中有静的风格。而中国的明式家具恰恰完全具备了这种风格。据史料记载,当时(相当于中国清代的乾隆年间)英国有位名叫齐彭代尔的家具设计师,依据中国明式家具的原理,为英国王室设计了一套宫廷家具,曾经轰动整个欧洲。自此之后,中国明式家具在欧美各国开始享有很高的地位,在国际市场上价值一直没有降低过。
1928年,德国学者艾克来清华大学任教。艾克在华期间,悉心研究中国古典家具艺术,拍摄照片,绘制线图,在杨耀先生的帮助下,于1944年出版英文版《中国花梨家具图考》。随后涌现出杨耀先生、王世襄先生、朱家溍先生、陈梦嘉先生等一批有影响的收藏家,他们对中国古典家具学科的创立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少数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分散在民间的大量古家具并未引起广大民众的重视。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的“破四旧运动”中,古典家具遭到空前浩劫。在这场运动中,古典家具和其他艺术品一起,被宣布为“封、资、修产物”,被扫地出门。有的被当场劈了、烧了,有的被强迫集中。当时国子监的屋子里、院子里堆满了旧家具,任凭风吹日晒,雨水侵蚀。这一情况被有心的外国人看在眼里,认为这是个大好时机,于是通过正规外贸途径,主动向中国外贸机构订货。外贸机构则以很低的价钱大批大批地出口,为国家赚回了些许外汇。剩下的散架残件则被处理到工艺厂“古为今用”,有的做了秤杆,有的做了胡琴杆,有的做了算盘珠。十年后,“文革”结束,国家为在“文革”中受迫害的干部和知识分子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退还幸存的抄家物资,其中有相当部分古旧家具。由于当时住房特别紧张,无处摆放,更重要的是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外国人又抓住这个时机,通过私人中介,收购古旧家具。此后私人中介逐渐演化成倒买倒卖的“倒爷”,他们深入城市、乡村,疯狂收购古旧家具,再转手高价卖给外国人,从中赚取高额利润。
1985年,王世襄先生的《明式家具珍赏》出版,对家具艺术的研究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一些惟利是图的败类们,利用王先生的书,按图索骥,猖狂走私、贩运古旧家具。这次走私潮比历次来得都猛,出境的大多都是精品,数量之大也是前所未有。经过这次走私狂潮,中国民间收藏的优秀家具流失殆尽。在这种情况下,王世襄先生多方奔走,呼吁制止古旧家具外流。经过不懈努力,终于由国家文物部门颁布了法律条文,明确规定黄花梨、紫檀、铁梨、乌木、鸡翅木及老红木(黑酸枝)等木材制品不得出口,才煞住了古旧家具走私之风。
在这场逆向运动中,中国的有识之士始终看在眼里,痛在心上。然而,在当时中国经济尚欠发达、中国人收入普遍不高的情况下,只得“望洋兴叹”。即使有一定经济实力,在外方许以卖主高额外汇的情况下,国内买主对上佳的古旧家具仍是可望而不可及。
l990年以后,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收藏队伍不断扩大,掀起空前的古典家具收藏热。遗憾的是精品已少得可怜,充斥市场的多数为清末至民国时期的家具,而这些家具,无论从造型、结构、做工及艺术水平各方面,都与清中期以前的清式家具和明式家具相差甚远,在中国家具史中属于衰退没落时期的产物,对后来发展新型家具几乎没有可借鉴和参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