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明林/文、图
法海寺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坐落在北京石景山模式口翠微山南麓。明正统四年(1439年)创建,五年建成。弘治十七年(1504年)重修, 可能很少有人知道这寺里边还有一个体型硕大的杉木供案,此案伴随着寺庙一直留存至今。保守的说,这件供案至少也是弘治年间所置。因而是一件年代相对可考的珍贵木质文物,对研究北方地区明代早期寺庙家具的特征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从法海寺沿原路而下,回到模式口大街继续往西行不远, 路北面高台上出现一个大院落,尽管它不起眼,但却是北京唯一保存尚好的太监墓地,是以明太监田义墓为中心的明清宦官墓群,建成于明万历(1573年 - 1620年)年间。田义(1534~1605),陕西华阴县人,历事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官至司礼监掌印太监,为人较正直,备受皇帝信任。田义死后,万历皇帝赐给白金宝钞及东园秘器,还曾多次派人祭吊,并为其建亭堂、立碑亭,墓制规格之高,在中国历史上颇为罕见。现存建筑有门楼、华表、文武石像生、棂星门、碑亭、享殿、寿域门、宝顶及地宫等。地宫现已打开,出土墓志一方和楠木棺板2块。田义墓前置有石香炉、石五供、石供桌、石碑等保存完好。现存宝顶5座,历经400多年风雨,墓园基本上仍保持了原有的建筑规格。墓园另一个特点是,园内石刻非常精细,北京民谚流传说“法海寺的木工,田义墓的石工”,其中有一件青白石的供案,看见它的雕工觉便得那谚语名不虚传了。这也是一件有年代可考的家具,对研究北方晚明寺庙家具的特点提供了实证依据。
对比以上两件供案,如果前者按照制作年代在正统年间计算则两者相隔最多达178年,如果前者按弘治17年重修时计算至少也相差70年,我们取其中间值124年,可知其在这百余年间其整体造型变化并不大,相似性非常多。二者皆为案板下置高束腰,束腰设计为上下两层绦环板式样,上下层的矮柱交错而置,束腰两侧为直腿,宽而厚,上部直抵案面,外侧饰托角牙,下部直接再连三弯腿,下踩托泥。托角牙功能类似建筑上的雀替,明代以前的雀替多为横向长度大于纵向,入清则竖向拉长下垂,这两件供案的托角牙并未垂至三弯腿上,与其之间仍留有一定距离,因而没有产生下垂的趋势这也是非常符合明代特征的。
只有细节部分可能略显不同,前者作为实用器案面较厚,雕刻纹饰更古朴,后者作为明器,更突出了其观赏性,纹饰精美华丽,连案面之上都刻有云龙纹。另外前者的牙板中间有分心花,两端与三弯腿对接形成卷草纹,而后者为壼门式二龙戏珠牙板,通常这种中间没有分心花的牙板,其两端与腿交接处也不组合成其他纹饰。再有托泥从四角的局部纹饰和细部造型上看,前者也要明显比后者更古朴。
若从大处着眼,其实这种寺庙供案的造型一直延续至清,尤其是南方闽浙一代的祠堂庙宇内,传世实物仍比较多见,只是体型长度缩短,变高,进深变窄,翘头也大多变得比较夸张,上挺而外翻,足部及束腰装饰部位雕刻的越发繁复,托尼加高,整体上看明代那种端庄古朴的风格尽失,装饰变得过于繁复。
结合以上特征,我们便可以对下边这件供案做一个大概的判断,此件杉木大供案尺寸为,355X57X87 cm,观其气势,顿生苍古庄重之风,雕刻繁复却不显累赘。后腿无雕工,前腿末端也不做外翻状而是直落于地,这种前后腿雕工不同无托泥的家具造型在传世晋做明代家具中很常见。除这点与以上两件家具在地方风格上略有不同外,其整体风格还是十分相似的,估计其年代应该不会晚于明代中期,是一件十分难得的传世之物。
[ 网站编辑:曹喜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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