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荣华芝花近5万元钱买了一套“红木家具”。后来发现这套“红木家具”竟是假货。从此,荣华芝开始在维权路上艰难跋涉。
买“红木”买回“红花梨”
2001年5月初荣华芝看到报纸上刊登集美家具城举行大型红木家具优惠酬宾的广告,就多次到玉蜓桥集美家具城挑选红木家具。
荣女士每次到玉蜓桥集美家具城,售货员孙小姐都热情地接待她,并介绍,红花梨是花梨中最好的,是红木的一种。在她的一再保证下,荣女士花4.8万元买了一套“红花梨”嵌贝家具。
2002年11月一天,原先在一起的兵团老战友到她家聚会,开始大家赞不绝口,后来有位战友说:“你的椅子,圆墩分量怎么这么轻,花梨木应该很重,是花梨吗?”她立刻拿出家具买卖合同,以此证明。大家看过后奇怪地说:“合同上怎么连家具材质名称都没写?”这时她才发现合同上没写材质名称和生产厂家,只有销售单位—一玉蜓桥集美家具城。
艰难维权 讨要说法
2002年12月底,荣女士在集美五棵松总店(这时玉蜓桥集美家具城已撤消),找到了当时在玉蜓桥售货的负责人戴女士和卖货的孙小姐,她问孙小姐:“我的家具到底是不是花梨木,为什么发票上不注明?”孙小姐肯定地回答:“红花梨就是花梨木中的一种。”荣女士要求在家具买卖合同上补上,孙小姐说:“要补就得请示领导。”在荣女士的一再要求下,在经理室见到郎经理。郎经理说:“我们卖的红木家具有些是我们集美的,有些不是我们的,所以我们都不写材质名称。”荣女士说:“我花近五万元买套家具连才质名称都没有,这怎么能让我钱花得明白,买得放心?”在荣女士的强烈要求下,最终孙小姐在合同中家具名称一栏写下了“红花梨”三个字。
虽然合同上写下了“红花梨”三个字,但荣女士还是不放心,在市消协和12315电话的点拨下,荣女士带着样品到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说,荣女士买的这套“红花梨”家具,只是“亚花梨木”。“亚花梨木”,不属于8种花梨中的任何一种,也就是说它不是红木,而且在国家标准中,根本就没有“红花梨”这种木材,所以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
3月6日,荣女士拿着鉴定结果找到集美家具城,要求集美有个说法,一位姓的郎经理说:“我们按合同上写的算。”荣女士说:“当时我买家具时,售货员告诉我,‘红花梨’就是花梨木中的一种,是红木,而且你们集美现在的红木家具标签中还写着‘红花梨’木,你们的售货员又都经过林科院培训过的,这又怎么解释?”郎经理回答:“红花梨、黄花梨都是小名,俗称,也是商业上的叫法,老百姓也这么叫,大家都认可。”
商家至函 亮明观点
为弄清事情真象,记者电话采访集美总店。近日,该店致函本报,否认自身有欺诈行为。
集美的来函称,家具城在介绍商品、买卖成交、维修家具过程中,实事求是一直称其材质为“红花梨”。直到2002年冬,在购买一年半后,顾客来找时依然实事求是地称“红花梨”木,并在合同单上写上“红花梨”。家具城有关人员没有任何人称其购买的家具为“红木”。
来函还引用了市家具协会有关专家的说法,市场所售“红花梨”木是“紫檀属内非紫檀木和花梨木类的非红木,”称“亚花梨”,市场商品名称为“红花梨”。
来函认为,本来是正常的买卖,但顾客偏要将并非按“红木”成交的买卖人为地硬拉到“红木”上去,从而莫须有地给商城加上一个“欺诈”的罪名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事态如何发展,本报将继续进行追踪报道。
(原载《北京市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