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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梨非彼梨 厂商赔一倍

2004/9/1 16:33:00 来源: 作者:
    
    定货单上清楚地写明自己购买的是花梨木实木面的卧房家具,没想到到手的却是亚花梨材质。日前闵行区法院判令销售商与生产商限期退还消费者家具款6200元,生产商还需一倍赔偿消费者6200元和检测费220元。
  去年12月16日,王先生来到沪上知名的家具公司,相中一套家具,与生产商某木业公司签下了定货单一份。对于家具主料,双方明确为花梨木实木面,辅料则为香樟木条、细木板。
  家具送到家后,王先生发觉材质有问题。今年1月,王先生将其中的床头柜抽屉送到了上海市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面板、底板胶合板、左旁板、右旁板均为亚花梨,顶板则为非亚花梨。忿忿不平的王先生要求退货,却协商未果。今年3月,王先生将家具公司与木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根据家具行业协会对红木家具的认定标准,“亚花梨”不属于红木一类,“花梨木”属于红木一类,不能将“亚花梨”统称或俗称为“花梨木”。生产商却将“亚花梨”家具以“花梨木”材质进行销售,已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应承担欺诈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
   
原载《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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