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式家具大多从实用角度出发,根据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确定结构和造形。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必要的修饰,达到使用功能和造形艺术的完美结合。明式家具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造型设计和榫铆结构两个方面。
一. 造形设计
明式家具在造形设计方面基本与人体各部位的结构特征相适应。如:椅凳的高度在40-50厘米之间,大体与人的小腿高度相等。大形坐具,因形体比例关系,坐面较高,但必须有脚凳配合,人坐在上面,双脚踏在脚凳上,实际使用高度(由脚凳面至坐面)仍是40-50厘米。桌案也是如此,人坐在椅凳上,桌面高度基本与人的胸部齐平,双手可以自然地平铺于桌面,或读书写字、或挥笔作画。两端桌腿之间,则留有一定空隙,桌牙也控制在一定高度,以便于人腿向里伸屈,贴近桌面。椅背大多与人的脊背高度相等,后背板根据人体脊背的弯曲特点设计成曲线形,且与坐面保持100-105度的背倾角。坐面多用藤心,由于藤屉富有弹性,在承受压力时自然下垂,形成3-5度的坐倾角,这正是人体保持放松姿态的自然角度。其他如座宽、座深、扶手的高低及长短等,都与人体各部位的比例相适合,有着严格的尺寸要求。
有关明式家具的制做,早在万历年间午荣编著的《鲁班经匠家经》(简称《鲁班经》)一书中,就有过详细的介绍,并对各种门类的家具逐一作了规定。
明式家具造型的突出特点是侧脚、收分明显。以明代黄花黎平头案为例,其正面案长200,高82厘米,两侧案腿外留出25.5厘米的案头。两腿上端内距为133厘米,下端向外撇开,足端内距142厘米,两腿各侧出4.5厘米。侧面,案宽59厘米,两腿在案面冰盘沿以里与案面结合后微向外撇,两腿外距与案面宽度相同。两腿内距上端45、下端47,各侧出1厘米。
再如花黎木小长桌,桌长92、宽49.5厘米,正面两腿上端内距60、下端内距66厘米,两腿各侧出3厘米。侧面两腿上端内距39.5、下端内距41.5厘米,两腿各侧出1厘米。其他如靠背椅、方凳、面条柜等,也都有明显的侧脚。明式家具侧角大多体现在无束腰器物上,束腰家具侧角不甚明显,有的根本无侧角。明式四件柜都无侧脚,以免并排摆设时中间出现缝隙。因此,明式家具的侧角并非普遍现象,而是专指无束腰家具而言。
二.榫铆结构
明式家具坚固耐用,除其选材质料较硬外,还在于其科学合理的榫铆结构。一件家具,往往由若干构件组合而成。构件与构件的结合处,都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榫铆,将各个构件巧妙地连接起来,组成一件完整的家具。
明式家具常用的榫铆结构有以下几种:
一)横材与竖材结合的丁字形结构
横材与竖材的结合又称“格肩榫”。如:桌、椅、凳的横枨,柜身和柜门的横带与立柱的结合,均采用这种作法。格肩有大格肩、小格肩之分。大格肩又有实肩虚肩之别,小格肩则都是实肩。实肩是在横材两段作出榫头,在榫头外侧作出45度等边三角形斜肩,三角形斜肩紧贴榫头。在竖材造出榫窝,并在外侧开出与榫头上三角形斜肩相等的豁口,正好与榫头上三角形斜肩吻合。格肩的作用,一是辅助榫头承受部分压力,二是打破结构处平直呆板的气氛。虚肩也较飘肩,它与实肩的区别在于三角形斜肩不是紧贴榫头,而是在榫头之间留出空隙,不与榫头相连。在竖材的榫眼外侧,也挖出与虚肩大小、薄厚相等的豁口,但不与榫眼相连。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少剔去一些竖材,以免削弱立柱的支撑能力。在桌类、椅凳类的上下横枨上,常常采用这种作法。这是大格肩做法。小格肩是把紧贴榫头的斜肩抹去一节,只保留一小部分。这是一种比较科学的作法,它既保持了竖材的支撑能力,同时也照顾到辅助横材承重的作用,一般用在柜子的前后横带上。
还有一种作法,是横材与竖材都是圆材,为了把横材、竖材连接得圆润、柔和,使横竖材的圆面齐平,在横材榫头两边作出弧形圆口,包住竖材。丁字形结构还有格肩和不格肩之分。如果在明面上,一般都采用格肩做法,但在人们视线不易接触的部位,则往往不用格肩。不用格肩的做法,又有透榫和暗榫之别,有的家具即透榫与闷榫混合使用。如:为了加强边框的牢固性,通常将桌面四框中间穿带作一条或两条透榫,其余均作暗榫。透榫要视桌面的长短和穿带的多少而定,如果是三条穿带,只在中间一条做透榫,如果是五条,则把中带两旁的两条作成透榫。
(消息来源:顺德家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