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产销捣鬼术(四)
2004/1/28 13:05:00 来源: 作者:
“偷梁换柱”法
2004年1月15日
市场上的红木家具,常见的有这样两种,一种是通体全部由一种红木木材构成,指产品所有木制的零件,除镜子、托板、压条外,都必须采用红木制作,为全红木家具。另一种是主要部件红木家具,指产品外表目视部位必须使用红木制作,内部和隐藏部位可使用其他优质木材。主体部分为红木木材,其它部位为其他木材构成,这种家具称为主要部件红木家具。我们的问题就出现在这第二种情况上。道理非常简单,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商家应该向消费者明示,非红木部分为哪一部分,使用的是哪一种木材,并在合同中注明,这样就很正常了。但是,如果商家故意隐瞒实情,就可以归类到“偷梁换柱”伎俩中来了。
这里边就有两个环节。
一、制作过程中的正常结构安排。比如某个大柜,主体为红木,背板为樟木,工艺流程就是这样安排的。
二、制做过程中已进入捣鬼阶段。比如,某一把椅子,主体为红木,某一两根木条为其他材质,而且这两根木条本身不对称,在制作中无规律,这就显然是有意的“偷梁换柱”了。据说,这种情况在市场上还并不少见。针对上述伎俩,给您如下建议:
其一、尽量买全红木家具,减少麻烦,而且无论从收藏角度上还是从使用角度讲,都更好一些。
其二、在选购红木家具时,多问一句,是全红木还是主要部件红木,让商家有明确的答复。并无论商家如何回答,都应该写进合同中。
其三、如果是主要部件红木家具,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非红木的部位,是何种材质。
顺便再说一点,也许这件家具都系由红木构成,但不是一种材质,而是掺杂了其它材质。尽管通体为红木,但已是“杂牌军”,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