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古隆案”系列报道之十
作者:石页/文
关于精古隆案,网上有许多内幕消息,据称精古隆在给那家客户送货时,由于客户借故不付款,厂家送货人员还报了110。后来,是客户要求厂家在合同上另外加上“红酸枝,真材实料,假一赔十”才付款,厂家急于收款只得依了,加上了这句话。(网上还说,直到现在,这家客户也没有完全付清全款。但精古隆把全部发票给人家了,只得吃下个哑巴亏!)对这件事,网上有精古隆送货员的证实材料。网上的信息是否属实笔者没做查证,姑且就上述说法做一个分析。
确实,商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客户要求在合同上另外附加条款。遇到这种情况,厂家销售人员一定要慎重,一定要细细分析,顾客的要求是否超出了服务范围,是否合情合理。超出范围的过分要求或违心的话,千万不要轻易写在合同上。不能因为急于求成,就违心地答应一些事情,这样做既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是对顾客不负责任。
(原载《中国红木古典家具》杂志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和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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